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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7年贵州公务员考试常识积累:《故意犯罪停止形态的解题思路》

发布:2026-05-18 13:25:19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行测常识判断考点范围很广,一般包括政治、法律、经济、人文、地理、科技、生活等方面,需要小伙伴们长时间不间断的积累。今天贵州公务员考试网给大家带来的常识相关考点是“《故意犯罪停止形态的解题思路》”。


《故意犯罪停止形态的解题思路》

  

  故意犯罪的停止形态是刑法中常考的一个模块,很多学生区分不清题干所说的到底是哪个停止的状态,下面给大家总结一下这类题目该如何去做。

 

一、明确停止形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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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故意犯罪的停止形态一共有四个:犯罪预备、犯罪中止、犯罪未遂、犯罪既遂。

 

  (一)犯罪预备的构成要件是:有犯罪动机+已经做好犯罪准备+被动停止犯罪行为+尚未着手。

 

  (二)犯罪中止的构成要件是:行为人主观上具有中止犯罪的决意+行为人客观上实施了中止犯罪的行为+犯罪中止必须发生在犯罪过程中,而不能发生在犯罪过程之外+犯罪中止必须是有效地停止了犯罪行为或者有效地避免了危害结果

 

  (三)犯罪未遂的构成要件是:行为人已经着手实行犯罪(是指行为人开始实施刑法规则规定的作为某种具体的犯罪构成要件的行为)+犯罪没有得逞(指犯罪的直接故意内容没有完全实现,没有完成某一犯罪的全部构成要件)+犯罪未得逞是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是指行为人没有预料到或不能控制的主客观原因)

 

  (四)犯罪既遂的构成要件是:犯罪呈现终局形态+犯罪目的已经实现

 

二、明确做题顺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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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于故意犯罪停止形态的题目较复杂,我们在做此类题目的时候应按以下顺序进行:

 

  第一步,看犯罪嫌疑人是否着手。如果没有着手,那犯罪的停止形态就是犯罪预备;如果已经着手,则进入第二步。

 

  第二步,看犯罪是否既遂。如果既遂了,那犯罪的停止形态就是既遂;如果没有既遂,则进入第三步。

 

  第三步,看案情是符合犯罪中止还是犯罪未遂。

 

  通过以上三步即可以得出唯一的正确结论。

 

  【例1】(单选)阿华为毒死妻子,在妻子茶杯里投毒,后见妻子非常痛苦,于是将妻子送往医院。经抢救,妻子未死亡,但成了植物人。对于阿华的行为,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成立犯罪预备

 

  B.成立犯罪中止

 

  C.成立犯罪未遂

 

  D.成立既遂

 

  【答案】B

 

  【解析】第一步,看犯罪嫌疑人是否着手。本题中阿华已经在妻子茶杯里投毒,标志已经着手,排除犯罪预备,进入第二步。

 

  第二步,看犯罪是否既遂。本案中,阿华意欲投毒杀死妻子,成立的罪行是故意杀人罪,故意杀人罪的既遂标准是被害人死亡,题目中阿华投毒后,见妻子非常痛苦,于是将妻子送往医院。经抢救,妻子未死亡,成了植物人,证明犯罪并未既遂。进入第三步。

 

  第三步,看案情是符合犯罪中止还是犯罪未遂。本案中阿华主动放弃犯罪,主动将妻子送医,满足犯罪中止的成立要件,故本案是犯罪中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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