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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贵州兴仁东湖街道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就业见习人员公告(35人)

发布:2021-12-02 16:49:47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21年贵州兴仁东湖街道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就业见习人员公告已公布贵州兴仁东湖街道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和就业见习人员共35人(其中:公益性岗位25人,就业见习人员10人)。报名截止时间:公告起至2021年12月9日。更多招考可以关注贵州公务员资讯网公众号,微信号gzsgwyorg,随时随地掌握招聘信息。贵州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具体信息公布如下:
 
2021年贵州兴仁东湖街道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就业见习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我街道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和就业见习人员共35人(其中:公益性岗位25人,就业见习人员10人)。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及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和德才兼备的原则进行;严格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面试、考察政审、录用等程序进行。

  二、招聘人数

  35人(符合就业见习人员条件的先聘为就业见习人员)

  三、报考条件

  1.具有兴仁市户籍或兴仁生源、长期在兴仁居住或婚入暂未迁入户籍的;

  2.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86年11月1日以后出生);

  4.身体健康、体貌端庄,具有正常履行工作的身体条件。

  5.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品行端正、吃苦耐劳,组织纪律性强,爱岗敬业;

  6.熟悉电脑操作及应用,具有一定的写作能力;

  7.除因考取工作外(含公务员、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或集体企业等),没有特殊原因,至少服务年限在一年以上;

  8.具有“持残疾证的残疾人员、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登记失业人员、失去土地的农民转为城镇户口的失业人员、零就业家庭人员、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长期失业人员、城镇零就业家庭或者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申请并获得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父母双方(单方)持残疾证、全部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或者本人持残疾证的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家庭发生重大变故或者灾难、经民政部门认定属于社会扶持对象的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一年以上仍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十种情形之一的可结合前7条报名;

  9.中共党员、退伍军人、返乡创业人员,熟悉公文写作和处理、熟悉计算机操作、有C1及以上驾照并能熟练驾驶者等优先。

  四、下列人员不予报考

  1.被纪检监察、司法机关立案审查的;

  2.有犯罪前科或违法违纪受到处罚、处分未解除的;

  3.有政治、经济问题的;

  4.有刑事责任史、吸毒史,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5.现在职的公益性岗位人员及曾在公益性工作岗位工作期满的;

  6.其他不宜聘用的情形。

  五、报名、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时间和地点

  1.报名方式:

  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报名不收取报名费

  2.报名地点:

  东湖街道办事处三楼党建工作办公室(南山小区)

  2.报名截止时间:公告起至2021年12月9日

  (二)资格审查

  报名时须持以下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2.《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3.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上打印的带二维码学历查询结果单(只针对大专以上毕业生);

  4.一寸免冠近期彩照3张。

  5.其他相关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6.长期在兴仁市居住的、婚入兴仁市暂未迁入户口的、生源地属兴仁市在外读书时迁户后暂未迁入的需提供村(社区)证明。

  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填写《东湖街道公益性岗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或《东湖街道就业见习人员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报名表填写信息必须真实、准确,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自己负责。

  六、面试

  1.待东湖街道进行资格审查后,筛选合格的意向性人员进行面试,考生必须持《居民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原件才能进入考场参加面试;

  2.时间:根据报名情况另行通知;

  3.地点:东湖街道办事处(南山小区);

  4.考生成绩即为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由考官进行综合评分,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面试结束后由街道党工委、办事处进行综合评判,评选出适合的岗位人员。

  七、聘用方式及工资待遇

  经考察审核合格后的人员,报街道党工委审批后下文聘用。

  (一)聘用方式

  1.公益性岗位人员聘用期为三年,三年满后,自动解除合同关系。按照一年一签的方式,与东湖街道办事处签订聘用合同。

  2.就业见习人员聘用期为一年(最低服务期为三个月),聘用期满后视个人表现可以转为公益性岗位人员。

  (二)待遇及要求

  1.聘用人员工资由市人社局发放,东湖街道给予适当食宿补助(500元/月)。

  2.聘用人员经聘用后不服从安排、不能正常履行工作职责或街道党工委、办事处考核认为不能胜任工作的,将有权随时给予解聘处理。

  3.经我街道聘用的就业见习人员、公益性岗位,工作履职尽责,各方面表现突出的,可优先推荐参加各类公务员、事业人员考试。

  八、未尽事宜,由街道公开选拔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13984665***、18296009***

  监督电话:0859—6212020(东湖街道党政办公室)

  中共兴仁市委东湖街道工作委员会

  兴仁市人民政府东湖街道办事处

  2021年11月28日

  附件下载>>>



  文章来源:http://www.gzxr.gov.cn/xwzx/tzgg/202112/t20211201_7185199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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