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公务员网 地方站:
您的当前位置:贵州公务员考试网 >> 贵州公务员考试报名 >> 招警

2021年贵州铜仁市印江自治县公安局高速交警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公告(25人)

发布:2021-07-30 18:39:17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21年贵州铜仁市印江自治县公安局高速交警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公告已公布。印江自治县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5名合同制警务辅助人员,报名时间:2021年8月2日—8月8日。更多招考可以关注贵州公务员资讯网公众号,微信号gzsgwyorg,随时随地掌握招聘信息。贵州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具体信息公布如下:

2021年贵州铜仁市印江自治县公安局高速交警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公告

  根据高速公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需要,印江自治县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5名合同制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

  2.具有坚定的政治立场、政治态度、理想信念,具备良好的思想品德。热爱公安警务辅助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服务意识,纪律观念强,能吃苦耐劳,服从安排,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3.男性、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截止报名当日)。

  4.需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公安烈士、因公牺牲和在职公安民警的配偶及子女、退役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具有高速公路交管工作经验、持C1及以上机动车驾驶证人员。

  二、岗位设置本次招聘人数共计25人。

  三、工资待遇

  每月工资3000元包干,含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单位承担部分、工伤保险、人生意外险。

  四、报名事项

  1、报名时间:2021年8月2日—8月8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2、报名地点:印江县公安局六楼(605室)。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4、资格审查:报考人员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退伍军人需提供退出现役证明等原件(每份证件需提供1份复印件)、2寸近期彩色证件照。

  5、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报名时,报考人员要如实提交本人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一律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

  五、体能测评和理论知识测试

  1.资格审查完后,进入体能测评,体能测评时间2021年8月10日上午。

  2.体能测评项目: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等候通知到指定地点参加体能测试。体能测试项目为:1000米跑、4*10往返跑、立定跳远。

  3.理论知识测试:2021年8月10日下午。

  4.按信息化和体能测试的总分值由高到低按1:1进入体检、政审,每一环节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六、体检和政审考察

  结合应聘者体能测试成绩和理论知识测速成绩,确定拟录用人选,按规定进行体检与政治考核。时间:2021年8月12日至8月13日。

  (1)体检。体检在指定的医院进行,考生身体条件除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外,还应符合人民警察职位所要求的特殊标准。1.单侧裸眼视力低于4.8不合格。

  2.色盲,不合格。

  3.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如白癜风、银屑病、血管瘤、斑痣等),或者外观存在明显疾病特征(如五官畸形、不能自行矫正的斜颈、步态异常等),不合格。

  4.纹身,不合格。

  5.肢体功能障碍,不合格。

  6.单侧耳语听力低于5米,不合格。

  7.嗅觉迟钝,不合格。

  8.有传染病的,不合格。

  以上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鉴于辅警工作的特殊性,此次体检尿检呈阳性者不予聘用。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体检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体检费240元,由参加体检的考生承担。

  报考人员无故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因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形成的职位空缺,按照体能测评成绩依次递补。

  (2)政审考察。体检合格者参加政审考察。政审考察工作由印江县公安局负责组织实施。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聘用: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被治安拘留的,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强制隔离戒毒的,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因违规违纪被开除、辞退、解聘或在公安机关异常离职的。

  4.政审时不能提供职位要求的毕业证书(高校毕业实习生除外)及相关证书、证明等原件的。

  5.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本人不能正确认识的。

  6.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7.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8.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或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9.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

  10.一年内因个人原因辞职的警务辅助人员;

  11.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警务辅助人员的其他情形。

  七、培训聘用经体能测评、面试、体检、政审合格人员,高速交警大队对招录初选合格人员进行试用(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后,由高速交警大队提出聘用建议报政工科,政工科根据建议确定是否聘用。

  咨询电话:0856-7222122

  刘警官:18886378288

  印江自治县公安局

  2021年7月30日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bWUp3ZTpWrQeNfRYWF_Z8w
\


点击分享此信息:
没有了   |   下一篇 »
RSS Tags
返回网页顶部
CopyRight 2021 http://www.gzsgwy.org/ All Rights Reserved 苏ICP备15022290号-16
(任何引用或转载本站内容及样式须注明版权)X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