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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贵州毕节市纪委市监委招聘办公室编制外人员简章

发布:2021-05-26 18:50:22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21贵州毕节市纪委市监委招聘办公室编制外人员简章已公布因工作需要,经毕节市纪委市监委研究决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办公室编制外人员4名。报名时间:2021年6月2日至6月3日。考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笔试科目可参考2021年贵州事业单位考试课程点击订购更多招考可以关注贵州公务员资讯网公众号,微信号gzsgwyorg,随时随地掌握招聘信息。贵州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具体信息公布如下:
 
2021贵州毕节市纪委市监委招聘办公室编制外人员简章

  因工作需要,经毕节市纪委市监委研究决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办公室编制外人员4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因事设岗、按岗招聘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

  (三)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要求详见《毕节市纪委市监委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办公室编制外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详见附件1)。

  三、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服务意识、保密意识,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服从管理;

  (三)学历、学位、资格等要求详见《岗位表》;

  (四)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3年6月2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1985年6月3日及以后出生)以下;

  (五)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纹身、染发,具有履行岗

  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无违法犯罪记录,无不良行为记录,无不良嗜好;

  (七)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八)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退伍军人优先考虑。

  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二)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受处分期间或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司法机关立案调查未结案的;

  (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四)参加或曾经参加邪教组织的;

  (五)截至2021年5月25日仍在读的全日制非2021届毕业生或现役军人;

  (六)不符合招聘对象、报考条件或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七)与市纪委市监委、市委巡察机构在职在编干部职工存在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

  (八)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

  四、信息发布、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在毕节市人民政府网、毕节纪检监察网、毕节廉哨微信公众号上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6月2日至6月3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毕节市纪委市监委办公大楼一楼大厅(七星关区碧阳大道奥莱国际1号楼)。

  3.报名方式: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招聘简章》,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本次招聘只接受报考人员本人现场报名认定,不得委托他人代办报名和现场认定手续。

  4.报名所需材料:

  (1)报名表1份(正反面打印);

  (2)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若取得学士学位的需提供)等原件和复印件1份;

  (3)中共党员、退伍军人需提供党员证、退伍军人证或相关证明材料;

  (4)本人近期正面2寸免冠彩色证件照3张。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市纪委市监委组织部根据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对报名人员的基本信息、所提供的材料、应聘资格和条件等进行审查。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或提供虚假信息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五、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均采用百分制计算,考生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统计。

  (一)笔试

  笔试形式:闭卷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

  考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分值100分);

  笔试时间和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须同时持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二)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面试人数与职位招聘计划数3:1比例确定面试人员。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不达3:1比例职位的考生,直接进入面试,其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的才能进入下一环节,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面试人员。

  进入面试考生须持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准考证》到指定地点进行面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面试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若面试成绩相同的,通过开展计算机基础操作测试的方式确定进入下一环节的对象。

  六、体检

  面试结束后即进入体检环节。体检根据职位招聘计划数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医院参加体检的作自动放弃处理;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必须按规定时间在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以及我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七、考察政审

  考察政审工作由毕节市纪委市监委统一安排部署,市纪委市监委组织部、市纪委市监委办公室具体负责实施。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察政审对象。考察政审内容主要包括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进行。考察政审时还须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定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政审不合格的,按体检递补方法确定递补政审人员。

  在考察政审中,经审定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考察结论为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1.有《招聘方案》规定“以下人员不得报考”所列情况之一的;

  2.考察政审对象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有政治、经济和其他问题的。

  八、公示和聘用

  (一)公示

  经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毕节市人民政府网站、毕节纪检监察网、毕节廉哨微信公众号上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二)聘用及待遇

  1.聘用。对公示期满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提交市纪委市监委研究同意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在整个招聘中因应聘人员自动放弃或体检、考察政审、公示结果不合格等原因造成招聘岗位空缺的,可作顺延递补。

  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招聘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新聘用人员试用期原则上为三个月,试用期满考察合格的,签订劳动合同;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已与其他用人单位签署了就业协议或聘用(劳动)合同,在办理聘用手续时,不能提供解约或解聘证明书的,不予录用;事后发现有上述情况的,解除聘用合同;如与原单位涉及劳动纠纷,概由本人负责处理。

  2.待遇。聘用人员工资待遇不低于毕节市最低工资标准,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医疗保险,签订聘用合同后缴纳,个人部分由聘用人员自行缴纳)。

  聘用人员工资待遇由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组成,具体为:试用期间工资3000元/月(基本工资2000元/月,绩效工资1000元/月);正式聘用后,工资3500元/月(基本工资2300元/月,绩效工资1200元/月)。因公出差按照市纪委市监委在职在编人员同等待遇报销差旅费。

  聘用人员每年考核一次,考核合格续签劳动合同,工资根据相关规定予以增加;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九、其他有关事项

  (一)招聘工作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要严格遵守有关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报考人员要密切关注有关考试的疫情防控要求,按要求做好防控措施,参加各环节考试。

  (三)在本次报考聘用工作各环节中,请考生务必保持电话畅通,并密切注意公布的相关信息,因未阅读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等情况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四)未尽事宜,由市纪委市监委组织部、市纪委市监委办公室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857-8339430。

  附件下载:




  中共毕节市纪委毕节市监委

  2021年5月25日
 

  文章来源:https://www.bijie.gov.cn/yw/tzgg/rszp/202105/t20210525_6826302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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