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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贵州印江自治县应急管理局遴选应急管理综合执法人员公告

发布:2021-04-22 15:04:58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21贵州印江自治县应急管理局遴选应急管理综合执法人员公告已公布。贵州印江自治县应急管理局遴选3名执法工作人员,报名时间:2021年4月24至26日。更多招考可以关注贵州公务员资讯网公众号,微信号gzsgwyorg,随时随地掌握招聘信息。贵州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具体信息公布如下:

2021贵州印江自治县应急管理局遴选应急管理综合执法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干部队伍,提升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能力。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意见》(中办发〔2020〕35号)文件规定,报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特向全县乡镇(街道)安全监管工作人员中遴选3名执法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遴选职位及职数

  本次遴选拟从全县乡镇(街道)安全监管工作人员中遴选3名执法工作人员。

  二、选调对象资格条件

  (一)遴选对象

  全县乡镇(街道)从事安全监管工作人员,持有贵州省应急管理厅颁发的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证(或参加贵州省行政执法证考试经省司法厅审核通过)。

  (二)基本条件

  1.讲政治、顾大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热爱应急管理工作;

  3.参加工作五年以上,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年龄40周岁以下(1981年5月以后出生);

  4.近两年年度考核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

  5.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

  3.《公务员法》《事业单位人员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不能报考的其他情形;

  4.其他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能报考的情形。

  三、组织领导

  成立自治县应急管理局公开遴选应急管理综合执法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梅**(县应急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

  副组长:田 *(县应急管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成 员:左**、田**、黄*、王**、赵**、欧*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局党委办公室,由田瑜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遴选工作的推进实施。

  四、程序及方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察、择优选调的方式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一)公开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1.公示时间:2021年4月20至23日。

  2.报名时间:2021年4月24至26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

  3.报名地点:县应急管理局党委办公室,联系人:左瑶瑶,联系电话:0856-6222868。

  4.报名要求:报名人员需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一寸照片3张;《自治县应急局公开遴选综合执法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见附件);符合遴选条件的相关佐证材料。

  (二)资格审查:由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合格后确定为参加遴选人选,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遴选名额达不到3:1比例的,由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另行研究决定调减遴选职数。

  (三)考试: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成绩实行百分制,笔试、面试各占50%,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考生凭身份证领取准考证,凭准考证、身份证参加笔试和面试。

  1.笔试:重点测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应急管理、防灾减灾等内容(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按相同职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2:1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末位出现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面试主要测试遴选人员的语言表达、应变能力和综合能力等,面试成绩由评委会现场评定并当场公布(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根据参与遴选人员的笔试和面试综合成绩总分排名(按照总分从高到低排序),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不合格的,取消遴选资格。

  (五)考察:根据参与遴选人员的笔试和面试综合成绩总分排名(按照总分从高到低排序),以1:1的比例确定为被考察对象,并对被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考核。

  (六)公示:在一定范围内对拟遴选对象进行公示。

  (七)调动:对经公示无异议的拟遴选人员按照有关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五、纪律要求

  遴选工作由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并设立监督举报电话:0856-6444598,接受社会监督。从事考试、考察、遴选工作的人员与报考者有回避关系的,要严格执行回避制度,违反遴选工作纪律的相关人员,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取消遴选人员遴选资格,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六、其他事项说明

  1.在体检、考察、公示期间,如出现不符合遴选条件的情形,根据遴选人员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

  2.本公告由县应急管理局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县应急管理局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印江自治县应急管理局

  2021年4月20日

  文章来源:http://www.yinjiang.gov.cn/xwzx/tzgg/202104/t20210421_6787817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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