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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贵州事业单位积累:职务侵权责任的承担

发布:2020-02-11 16:14:26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本期为各位考生带来了2020年贵州事业单位考试知识考点:职务侵权责任的承担贵州公务员考试网温馨提示考生阅读下文,相信能给考生带来一定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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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职务侵权责任是指侵权责任法中规定的用人者责任。用人者责任,是指提供劳务一方因执行工作任务或在提供劳务过程中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者承担赔偿责任的特殊侵权责任。《侵权责任法》将用人者责任规定为三种类型,即用人单位责任、劳务派遣责任和个人劳务责任。
 
  一、用人单位责任
 
  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
 
  二、劳务派遣责任
 
  劳务派遣期间,被派遣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派遣的用工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劳务派遣单位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三、个人劳务责任
 
  个人之间提供劳务关系,提供劳务的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自己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
 
  【例题】甲是乙运输公司的员工,乙派甲承担一批货物的长途运输任务。在运输途中,因车速过快与丙驾驶的轿车相撞,造成丙车毁人伤。丙的损失应由谁承担?
 
  A.甲
 
  B.乙
 
  C.甲、乙承担连带责任,乙赔偿后向甲追偿
 
  D.乙承担主要责任,甲承担补充责任
 
  【答案】B。解析:《侵权责任法》第34条规定: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本题中,乙是用人单位,甲是用人单位工作人员,甲在执行工作任务的过程中致人损害的,应当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故本题答案为B。
 
  【例题】甲电器销售公司的安装工人李某在为消费者黄某安装空调的过程中,不慎从高处掉落安装工具,将路人王某砸成重伤。李某是乙公司的劳务派遣人员,此前曾多次发生类似小事故,甲公司曾要求乙公司另派他人,但乙公司未予换人。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对王某的赔偿责任应由李某承担,黄某承担补充责任
 
  B.对王某的赔偿责任应由甲公司承担,乙公司承担补充责任
 
  C.甲公司与乙公司应对王某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D.对王某的赔偿责任承担应采用过错责任原则
 
  【答案】B。解析:《侵权责任法》第34条规定:劳务派遣期间,被派遣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派遣的用工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劳务派遣单位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本题中,李某作为派遣员工工作期间造成他人损害,应当由用工单位甲公司承担侵权责任,同时,甲公司曾因类似小事故要求乙公司另派他人,但乙公司未予更换,即派遣单位也有过错,乙公司应当承担补充责任。另外,对王某的赔偿责任承担应采用无过错责任原则,而非过错责任原则。故本题答案为B。
 
  【例题】王某做饭时发现鸡蛋没有了,就吩咐从老家请来的保姆钟某前去购买,王某呵斥钟某道:“越快越好,否则油都要烧糊了!”又道:“再像从前一样慢腾腾的,小心回来我剥了你的皮。”钟某急忙骑车前往菜市场,途中因车速过快,与迎面骑车过来的李某相撞,两人均摔倒受伤,面部、胸部都是血。钟某、李某的损失应由谁来承担?
 
  A.王某
 
  B.钟某
 
  C.王某和钟某
 
  D.李某
 
  【答案】C。解析:个人之间提供劳务关系,提供劳务的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自己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钟某与王某之间成立个人劳务关系,钟某为提供劳务的一方,王某为接受劳务的一方,钟某因劳务致李某损害的,由接受劳务的一方,也就是王某承担损害赔偿责任。钟某因提供劳务自己受到损害的,由于王某与钟某对损害的发生都有过错,因此王某和钟某应当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责任。故本题答案为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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