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公务员网 地方站:
您的当前位置:贵州公务员考试网 >> 专业科目考试 >> 专业

2020年贵州事业单位积累:缓刑

发布:2019-12-06 17:53:41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本期为各位考生带来了2020年贵州事业单位考试知识考点:缓刑贵州公务员考试网温馨提示考生阅读下文,相信能给考生带来一定的帮助。
     更多公考资讯可以关注贵州公务员资讯网公众号,微信号gzsgwyorg,随时随地掌握更多信息。
  更多贵州事业单位考试复习技巧详见 2019年贵州事业单位课程点击订购)。

  在公职类考试中,刑法一直是常考的重点。我们今天就来学习一下其中较为重要的一个知识点—缓刑。这部分知识点在考试中常涉及到两方面,第一是缓刑的概念,即何时能适用缓刑,第二就是缓刑的特殊规定,那么接下来我们就来详细学习一下缓刑这个知识点。

  一、缓刑适用条件
  《刑法》第七十二条,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其中有几点需要我们注意:第一,缓刑有两种适用情况,一种是可以适用,一种是应当适用,大家在考试时一定要看仔细不要搞混。可以适用缓刑需同时满足四个一般条件,但应当适用缓刑不仅满足四个一般条件,还需是三种特殊群体之一,即需满足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

  二、缓刑的考验期限
  刑法第七十三条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
  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
  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除上面两个主要内容外还有一个重点需要大家记住,即《刑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对于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不适用缓刑。
  以上就是缓刑的全部内容,希望大家理解并掌握其中重点的部分。

  例题分析:
  1、下列可以适用缓刑的是()。
  A.被判处管制1年
  B.单处附加刑
  C.被判处拘役6个月
  D.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的累犯
  【答案】C。解析: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一)犯罪情节较轻;(二)有悔罪表现;(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对于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不适用缓刑。故本题答案为C。

  2、甲被有期徒刑9个月,对甲的缓刑考验期是多久?
  A、9个月到3年 B、9个月到5年
  C、1年到3年 D、1年到5年
  【答案】D。解析: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故本题正确选项为D。
  通过这两个题目可以发现,缓刑制度的考查方式主要是两种,一是概念型考法,二是案例型考法,但出题的点都是核心考点,所以掌握核心考点务必重要,希望考生加深记忆。


更多贵州公考资讯


可添加二维码

微信公众号 : gzsgwyorg


点击分享此信息:
没有了   |   下一篇 »
RSS Tags
返回网页顶部
CopyRight 2019 http://www.gzsgwy.org/ All Rights Reserved 苏ICP备15022290号-16
(任何引用或转载本站内容及样式须注明版权)X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