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公务员网 地方站:
您的当前位置:贵州公务员考试网 >> 专业科目考试 >> 其它

2020年贵州事业单位积累:走入法学世界

发布:2019-12-04 16:55:46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本期为各位考生带来了2020年贵州事业单位考试知识考点:走入法学世界贵州公务员考试网温馨提示考生阅读下文,相信能给考生带来一定的帮助。
  更多贵州事业单位考试复习技巧详见 2019年贵州事业单位课程点击订购)。

  对于法律内容大家可能比较陌生,学习法律知识的第一步就是要了解法是什么。今天,小编就和大家聊一聊法理学中法的概念这个五星考点。
 
  一、法的概念
 
  法是由特定的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代表统治阶级意志,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行为规范。
 
  二、考点提炼
 
  考点1.通过法的概念不难看出,法是一种行为规范,这就说明法只规范人们的行为。所以某人只有犯罪的想法却没有任何行动,是不能定罪量刑进行处罚的。
 
  典型例题:
 
  (判断)某人思想非常邪恶,整日想着杀人放火,法院将其抓获进行审判。
 
  【答案】B。解析:因为此人仅在思想上有犯罪的想法而没有任何外化的行为,所以没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法院将其抓获并审判的行为错误。故本题说法错误。
 
  考点2.在我们社会生活中行为规范有很多,比如学校的校规、公司的规章制度,这些都在规范着人们的行为,但是法和他们的最大区别就在于,法是靠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所谓的国家强制力是指国家通过监狱、法庭、军队、警察等物质形态所体现出的国家暴力,这是法律权威存在的制度基础。
 
  典型例题:
 
  (单选)法与其他行为规范的最大区别是什么()
 
  A.代表的是统治阶级的意志 B.靠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
 
  C.由国家制定或认可 D.由特定的物质所决定
 
  【答案】B。解析:法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执行的;而其它社会规范多属于道德理念范畴,靠人们的“自觉性”来行事的,即靠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自行调解,没有国家强制性。但人们的舆论、口碑、甚至眼神、表情也能给人巨大的压力,“强制”人们遵守大家约定俗成的社会规范。
 
  考点3.从法的起源和基本性质看,阶级性是法的基本属性,法的本质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这里易挖空出单选题。
 
  考点4.法的产生方式为国家制定或认可。第一、制定法律是指有法的创制权的国家机关或经授权的国家机关,在法律规定的职权范围内,依照法定程序,制定、补充、修改和废止法律的一项专门性活动。第二、认可法律是指有立法权的国家机关,在法律规定的职权范围内,依照法定程序,对习惯(法)进行认可,赋予习惯(法)以法律地位的一项专门性活动。
 
  典型例题:
 
  (多选)国家创制法律规范的基本形式是:
 
  A.制定 B.审议 C.认可 D.批准
 
  【答案】AC。解析:法的创制方式就两类,即制定法律规范和认可法律规范。故本题答案为AC。

点击分享此信息:
没有了   |   下一篇 »
RSS Tags
返回网页顶部
CopyRight 2019 http://www.gzsgwy.org/ All Rights Reserved 苏ICP备15022290号-16
(任何引用或转载本站内容及样式须注明版权)X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