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贵州普定城区学校教师遴选简章(156人)
2019贵州普定城区学校教师遴选简章
根据教育发展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县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公开遴选专任教师到县城区缺编学校任教,现制订遴选简章如下:
一、基本原则
遴选工作按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遴选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按照发布信息、报名、考试、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二、遴选任务
本次县城区学校共遴选156名教师(其中初中57名,小学99名),具体岗位详见《普定县2019年县城区学校遴选教师岗位一览表》(附件1)。
三、遴选对象
在我县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服务五年以上的在职在编教师(2014年9月以前参加工作或调入我县乡镇学校教师),年龄不限。
四、报考条件
初中学段:大专及以上学历,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小学学段:大专及以上学历,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以上各学段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或教师资格证学科与报考岗位学科一致,且必须在我县乡镇学校服务5年以上。
近三年(2016、2017、2018年)在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定等次、基本合格、不合格等人员不得报考;受党纪处分期未满、政纪处分未解除的教师不得报考;近三年有违法行为被公安机关处理过或正在接受公安机关调查处理的不得报考。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19年8月6日上午9:00—下午6:00
报名地点:普定县教育和科技局档案室门口(大厅)
报名上交资料:《普定县2019年县城区学校遴选教师报名表》(附件3)、毕业证、有效居民身份证、教师资格证、报考承诺书(附件4)等,证件审查原件后交复印件,一式一份。近期同底免冠一寸证件照片2张(贴在报名表的相应栏目)。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公开遴选工作的始终,一旦发现报考人员资格条件不符合要求的,考试成绩无效,取消其参与遴选资格。
六、考试
本次遴选教师考试方式采用试教,不设开考比例,满分为100分。
准考证发放:考生凭有效居民身份证于2019年8月12日到报名点领取《准考证》。
试教时间、地点及要求详见准考证。
考生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试教。
七、录取
1.招聘计划数与试教人数达到1:1.5比例的岗位(按四舍五入法进行计算),根据岗位数,按填报学校、学科,以试教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录取。
2.招聘计划数与试教人数达不到1:1.5比例的岗位(按四舍五入法进行计算),其试教成绩须达到当日该考场实考考生平均分及以上,根据岗位数,按填报学校、学科,以试教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录取。
3.如遇同一学科岗位考生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一并录取到同一岗位。
4.若岗位未录满的,按照报考同一学段、同一学科,且服从调剂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进行补录(服从调剂对象试教成绩须达到当日该考场实考考生平均分及以上),补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八、公示和聘用审批
本次遴选到县城区学校工作的教师试用期为3个月,经报名、考试、公示、试用等环节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按程序报县委编办、县人社局等相关部门办理调动手续。行文调动后,岗位聘用由学校按照《贵州省中小学事业单位教师岗位设置聘用管理实施意见(试行)》要求,办理聘用手续。
九、组织领导
为保证此次遴选工作的顺利开展,特成立以分管副县长为组长,编办、人社、财政、教育等相关成员单位负责人为副组长的2019年县城区学校遴选教师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教育科技局,黄仕慧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甘明荣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遴选教师日常事务工作。
十、纪律监督
本次遴选工作广泛接受监督,对违反纪律的报考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考试、取消聘用等处理,其中,有严重违纪行为的考生,今后三年内不能参加县域内教育系统组织的各类选拔考试。
咨询电话:0851-38221075
举报监督电话:0851-38221622
十一、工作要求
1.各乡、镇(街道)学校在推荐教师参加遴选时,应根据《普定县2019年县城区学校遴选教师各乡、镇(街道)学校推荐人数参照表》(附件2),结合教师学科结构进行推荐。
2.在遴选过程中,发布的各项相关信息都将在普定县人民政府网公布,请参加遴选人员密切注意。对发生因参加遴选人员联系电话变更、关机、停机、呼叫转移或不接电话等造成教育系统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与其联系不上的情形,引起的后果由本人自负。
十二、本次遴选工作未尽事宜,由县教育系统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下载>>>
普定县教育和科技局
2019年8月2日
点击分享此信息: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