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贵州镇远县文物管理局下属事业单位招聘人员方案
2019贵州镇远县文物管理局下属事业单位招聘人员方案已公布,报名时间及地点:2019年6月24日至6月28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报名地点到镇远县文物管理局办公室(镇远县舞阳镇兴隆社区步行街复兴巷内)报名。贵州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镇远县文物管理局下属事业单位招聘临聘人员工作方案
为满足业务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我县文物保护和博物馆纪念馆管理工作,经镇远县文物管理局党组(扩大)会议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名。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本次招聘工作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指导下,在县第四纪工委的监督下,由镇远县文物管理局具体组织实施。
二、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岗位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动态招聘、人岗相适。
三、公开招聘的职位和条件
(一)公开招聘职数
本次共招聘镇远县文物管理局下属4个股级事业单位(临聘)工作人员3名,负责和平村旧址纪念馆讲解、周达文故居纪念馆讲解、县博物馆保洁等相关工作,具体岗位由局内部统筹调配。
(二)公开招聘的条件
1.和平村旧址纪念馆、周达文故居纪念馆讲解员岗位2名
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掌握计算机运用相关技能,普通话标准,男女不限,年龄在18周岁以上(含18岁),35周岁以下(含35岁),有相关工作经验或有普通话二级甲等证书的年龄可放宽到不超过40岁。
2.县博物馆保洁岗位1名
要求:有责任心,能吃苦耐劳,限女性,年龄在30周岁以上(含30岁),45周岁以下(含45岁)。
所有岗位年龄计算截止到本次招聘报名开始之日(即:2019年6月24日)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党纪、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曾被开除公职的;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2.受刑事处分并在服刑期间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3.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组织审查的。
4.不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关资格条件的。
5.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四、公开招聘的方法和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本次招聘信息通过招聘公告进行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及地点:2019年6月24日至6月28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报名地点到镇远县文物管理局办公室(镇远县舞阳镇兴隆社区步行街复兴巷内)报名。
2.报名审查时考生须提交以下材料:户口本和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复印件;有关资格证书复印件,一寸免冠照片2张。
(三)资格审查
由县文物局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工作,初步资格审查工作于2019年7月2日前完成。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一经发现,当即取消应聘资格。
(四)领取准考证
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报名考生于2019年7月3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到镇远县文物管理局办公室领取准考证,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准考证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五、考试方式
(一)考试方式
考试方式主要采取面试办法进行,其中讲解员岗位面试分为试讲和问答,保洁岗位只需问答环节。
(二)面试考试时间及地点:面试时间2019年7月4日,面试地点为镇远县文物管理局会议室。
报考人员须同时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第二代)(或本人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和《面试准考证》(请妥善保管好)方能参加面试(专业测试)。未参加面试(专业测试)的报考人员视为弃权。
(三)总成绩计算
考生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其中,讲解员岗位试讲占60%,问答占40%。总成绩=试讲成绩×60%+问答成绩×40%。试讲、问答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四)总成绩公示
考生总成绩在镇远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
六、体检
考试结束后,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本职位招聘计划数确定体检对象,考生考试总成绩须达到60分及以上才能按上述规定列入体检对象。讲解员岗位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以试讲成绩高者列为体检对象,如出现试讲成绩也相同的,则对其重新进行面试,以再次面试成绩高的列为考察对象,保洁岗位总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则对其重新进行面试,以再次面试成绩高的列为考察对象;体检工作由县文物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当出现体检不合格人员时,由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七、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政审)对象。考察工作由县文物局组织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为考核、考察对象的现实表现、遵纪守法情况等,如有违法乱纪行为、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行为之一者,即为考核、考察不合格。
八、聘用上岗
经面试、体检、考核合格的人员,在镇远县人民政府网站(www.zygov.gov.cn)“通知公告”栏目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由镇远县文物管理局下属事业单位聘用上岗。
九、签订聘用合同及聘用人员待遇
经确定聘用的临时聘用人员,上岗后签订劳动合同,聘用期为一年,试用期三个月,月工资1570元,(试用期结束后缴纳养老、实业、医疗、生育、工伤保险,工作满1年后,月工资每年提高50元)。一年聘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且本人愿意留在原聘用单位的临时聘用人员,可继续聘用。
十、未尽事宜由县文物局负责解释和确定
咨询电话:0855—5726502(镇远县文物管理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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