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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国家公务员考试报考基本条件初了解

发布:2019-02-18 10:49:33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本文贵州公务员考试网向考生介绍2020年国家公务员考试报考基本条件,供考生参考。由于2020年国考公告暂未发布,因此以下政策来源于2019年国考公告,具体报考条件还以2020年国家公务员考试政策为准。


 国考报考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2年10月至2000年10月期间出生),2019年应届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7年10月以后出生);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七)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八)具备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中央机关及其省级直属机构除部分特殊职位和专业性较强的职位外,主要招录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中央机关直属市(地)级机构职位、县(区)级及以下机构职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0%—15%的计划用于招录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地处艰苦边远地区的中央机关直属县(区)级及以下机构职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根据《关于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的意见》采取措施适当降低进入门槛。


招考职位明确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县级及以下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报考中央机关的人员,曾在市(地)直属机关工作的经历,也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以上基层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止到2018年10月。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考。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考职位。


提醒:国考难度不容小觑,想要成功上岸,考生需要提前备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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