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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贵州公务员面试法庭模拟抗辩的实战技巧

发布:2018-06-27 14:55:49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历年贵州公务员考试法检系统部分职位会采用法庭模拟抗辩的面试形式。何为法庭模拟抗辩?即司法岗位采用情景模拟方式(模拟法庭控辩)。每轮面试安排报考同一岗位的两名考生按抽签决定的控、辩角色进行面试。对于等额面试或者抽签后轮单的考生,由面试组织单位安排工作人员扮演对方角色进行控辩。本文贵州公务员考试网分享一则法庭模拟抗辩的实战技巧,帮助考生顺利面试。
  公诉人和辩护人在刑事司法过程中的任务是相通的,就是根据事实和法律,公诉人依法提出指控,辩护人作出无罪或罪轻的辩护。法庭辩论包括很多内容:公诉人和律师在法庭上要展现什么样的职业形象、如何展示形象;除了形象以外,公诉人和律师在庭审过程中应具备什么样的气势,并通过哪几个方面设计并形成气势;具备了应有的形象和气势后,考生还要注意法庭答辩的要点、难点。
  一、考生要展现什么样的形象?
  小编认为,公诉人、律师的法庭形象总体要求是:理性而不流于平淡,激情而不失却风度。理性者,在发言时语言不能平淡无味,使得听者昏昏欲睡。而激情者,要保持风度,不能张牙舞爪、咄咄逼人。
  二、考生在法庭上要有什么样的气势?
  首先,要知道什么是气势。气势,是指气质和声势。
  气,指气质,气质来自于内在,我们不要求公诉人和律师都是俊男美女,但要求有由内而外散发出来的良好气质。
  气,除了指气质,又指气韵,是指说话要有韵味。如果说话结结巴巴,上气不接下气,就没有气韵。
  气,还指气场。比如有的律师开庭,举手投足间很有气场,这就给人自信之感。律师要有气场,这不仅要求律师有修养,还要求律师有自己的语言风格。
  势,指声势、态势、姿势。三者可以从发言者的声音、态度、体态三方面表现。声音必须洪亮,如果声音细小,则肯定失了气势;态度要有礼有节、不卑不亢。要注意:声嘶力竭不是气势;胡搅蛮缠不是气势;“喃喃自语”没有气势;结结巴巴影响气势;东倒西歪破坏气势;两眼无光丧失气势。
  三、考生在法庭上的形象如何展示出来?
  公诉人、律师在法庭上的形象,是通过其在法庭上的活动表现出来的,而这种活动分为两个方面:一是肢体的动静,二是语言的表达。
  肢体动静,表现为法庭上的衣着面貌、精神状态、举手投足、坐立顾盼、面部表情等。
  语言表达,表现为在法庭上的语言交流,既包括法庭上的举证质证、发问询问、法庭辩论等“工作语言”,也包括与合议庭、抗辩对方的交流语言。
  上述两方面的表现,构成了法庭上其他人员对于公诉人和律师的印象。而对法庭形象的感受,正是通过这两个方面获得的。
  四、法庭形象与气势应该如何设计?
  出庭人员应当从步入法庭那一刻起,直至走出法庭,始终注意自己的法庭形象。具体地说,可以根据在法庭上的活动顺序和内容,设计和保持法庭形象。
  (一)进入法庭到庭审开始前的阶段
  1.步入法庭时,是在法庭上的第一次形象的判断,此时需要精神饱满,斗志昂扬。
  2.出庭人员在法庭上就座后,要注意保持良好的坐姿,做到直腰挺胸,镇定自若,不能缩胸抱腹,给人一种缺乏信心之感。
  3.在法庭上,如果遭遇突发的骚动,公诉人与律师应当做到以下几点:镇定自若、处变不惊、目光控场、提醒法庭。
  (二)法庭调查阶段
  1.宣读法律文书时要口齿清晰,铿锵有力。公诉人和律师在说话时,应当有感情起伏、有合适的断句,有适当的节奏,才能凸显重点,使听者领会到出庭人员所表达的意思。
  2.公诉人讯问被告人、律师发问时,总体的形象是态度威严而不失和气,语言严肃但不盛气凌人。按照法律规定,被告人尚未被法庭判处犯罪之前,都还只是犯罪嫌疑人,不是罪犯,公诉人不应该用居高临下、盛气凌人的态度讯问被告人。
  3.交叉询问,应当理性、严肃、通俗、不威胁、不诱导,同时密切注意对方的发问态度、方式,及时抗议、反对。
  4.质证的气势,对于公诉人来说,在举证时要像“说”证据一样,要让别人听明白每一组证据要证明哪些事实。对于律师来说,在质证时,要密切注意被告人、对方对所举证据的质疑、辩解等,及时对证据进行有效的质疑、说明,驳斥对方观点。
  (三)法庭辩论阶段
  1.首轮辩论阶段。一般情况下,首轮辩论阶段,双方都会事先写好公诉意见书、辩护词。但我认为,这其实是一场公诉人、律师的法庭演说,所以应该有演说的感觉,如果能用演讲的方式表达出来,那效果会是最好的。
  2.在听取对方发表辩论意见阶段,同时要用肢体语言表明自己是在认真倾听。因为此时要对对方的观点进行驳斥,这就好比是辩论赛,当对手已经做好了立论的情况下,我们就要做好驳论准备,想方设法驳斥对方观点。而驳斥的前提,是听清楚了对方观点。
  3.法庭答辩阶段,是对各方心理素质、语言素质、应变能力的集中检验,也是法庭形象的又一次集中展示。因而律师一定要在这方面下苦功夫。律师答辩阶段,要做到态度不愠不火,答辩有理有节,并可适时运用一些手势,让人觉得挥洒自如,既威严又不失温和,真正表现出理性、平和。
  答辩的语言要有力度和气势。这“气势”二字怎么来?不是靠吼,靠的是声音洪亮,使全场能够听见;靠的是语言流利顺畅,不结巴,不频繁使用语气词;靠的是语言要抑扬顿挫,该停顿的时候停顿,不轻易把话语滑过去,该放慢节奏的时候放慢节奏,加重语气,表示强调,该铿锵有力的时候语调要激昂起来,这叫气势。
  (四)法庭气势的养成与训练
  孟子说“吾善养吾浩然之气”,这就是要求我们注重平时的仪态仪表,养成法律人的气质。孟子还说“自反而缩虽千万人吾往矣”。这就是说,要加强自我暗示,建立庭审时的信心。当我们面对不同于我们的观点时,不能退缩、不能害怕,只要我们认为道理在我们这一边,就要据理力争。
  此外,还要加强语言技巧训练,形成有气势的语感。通过听、说、读、写四个方面,训练自己的基本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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