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贵州江口县公安消防大队招聘12名公告
2017贵州江口县公安消防大队招聘12名公告已公布,报名时间:2017年8月10日-20日,报名地点:江口县公安消防大队(三星西路)。贵州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具体内容公布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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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江口县公安消防大队消防队伍建设,有效处置各类灾害事故和处理相关消防事宜,适应当前消防形势需求。根据江口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江府常议【2015】11号),决定向社会公开、公平、公正择优聘请专职消防队员和消防文员。特拟定此公告。
一、招聘人数及原则
(一)招聘人数
1、专职消防队员:10名(限男性)
2、消防文员:2名(男女不限)
(二)招聘原则:依据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实行统一测试、严格考察、择优录用。
(三)招聘人员的性质与待遇:所招聘的人员为江口县公安消防大队签聘的合同制人员,实行合同化(动态)管理,不列入县编制在内在职人员管理范围。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专职消防队员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热爱消防事业,有良好的政治素养,有较强的责任心和奉献精神,能够自觉遵守部队各项规章制度;
2、年龄为满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
3、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4、身高不低于1.65米,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盲视、无传染性病史、无残疾、无纹身;
5、退伍军人、具有车船驾驶或机械维修等技术专长、具有灭火救援相关工作经历、具有写作、篮球或其它才艺的,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二)消防文员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热爱消防事业,有良好的政治素养,有较强的责任心和奉献精神,能够自觉遵守部队各项规章制度;
2、年龄在20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
3、政治思想好、品德端正、作风严谨、热爱消防事业、无犯罪或者治安违法记录;
4、男性身高不低于1.65米,女性身高不低于1.55米,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盲视、无传染性病史、无残疾、无纹身。
5、大专及以上学历,同等条件下退役军人、具有消防经历、熟悉法律、计算机或报考岗位专业知识、文字表达能力较强者优先录取。
三、工资和福利待遇
所招聘的专职消防队员和消防文员工资由县财政经费予以保障,月基本工资按1800元/人统一保障,工资逐年增加。保险福利待遇、伙食费和被装费,由县公安消防大队保障。
四、报名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
(一)报名时间:2017年8月10日—20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二)报名地点:江口县公安消防大队(三星西路)。
(三)报名时须提供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
2、近期免冠两寸彩照2张;
3、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属2017年毕业的应届毕业生,可持“就业推荐表”报名);
4、县级以上人民医院体检表(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职业卫生标准2009年11月1日公布的《消防职业健康标准》和有关职业标准执行)。
五、考试
(一)政治审查
(二)体能测试、笔试(消防专职队员进行体能测试,消防文员进行笔试)
1、体能测试科目:①单双杠;②100米跑;③3公里跑。
2、笔试:内容为现场写作,测试电脑操作能力。
(三)面试
1、实行结构化面试,每位应聘者面试时间不超过6分钟。面试由消防大队组织;
2、应聘者应携带身份证和面试准考证参加面试,凡出现弄虚作假、冒名顶替者,取消该应聘者参加面试的资格;
3、参加面试的人员和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成绩计算
1、消防专职队员:体能测试(60%)+面试(40%);
2、消防文员:笔试(60%)+面试(40%);
3、如果出现总成绩并列者,将按有关条件择优录取。
六、人员聘用
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以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签订劳动合同,实行合同管理。试用期为三个月(包含培训期),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复考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七、其他
本公告具体由江口县公安消防大队负责解释。
八、联系方式
报名(咨询)电话:0856-6626119
联系人:杨启亮(15121634690)
江口县公安消防大队
2017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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