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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招聘合同制人员方案(18:6月14日截止报名)

发布:2016-06-02    来源:贵州公务员考试网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16年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招聘合同制人员方案(18:6月14日截止报名)已公布,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6年6月14日16:00止。贵州公务员考试网现将2016年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招聘合同制人员方案(18:6月14日截止报名)公布如下。
  2016年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招聘合同制人员方案(18:6月14日截止报名)
  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2004年经贵州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隶属于贵州省教育厅。是省级示范高职院校、全国重点职教师资培养培训基地、第四届黄炎培职业教育优秀学校、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教育部全国现代学徒制试点院校、贵州省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优秀院校。学院地处花溪大学城,占地面积1000亩,建筑面积39万平方米,设有经济管理、信息工程、艺术设计、机电工程、轻工化工、人文社科、建筑工程系及基础教学、思政教学、中职教学部等七系三部,全日制在校生11000余人。
  为满足学院管理工作需要,我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人员。为确保招聘工作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有序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公开招聘合同制人员18名,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具体招聘职位及要求见《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岗位及要求一览表》(见附1)。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报考:
  (一)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
  (二)在读的非2016年应届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五)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六)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人员;
  (七)不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或条件的人员;
  (八)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二、招聘工作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6年6月14日16:00止。
  2、报名方式。
  应聘者应在报名时间内将以下材料扫描件发送至电子邮箱(gzqyrsc555@163.com),并请以“报考岗位名称+应聘人姓名”命名邮件,每位应聘者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否则视为报名无效。
  (1)《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公开招聘合同制人员报名表》(见附2);
  (2)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3)在职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4)应聘学生辅导员职位,应提供组织部门出具的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证明。
  (5)本人近期免冠正面彩色一寸证件照片(电子版)
  3、资格初审及打印准考证
  学院将对照应聘者应聘职位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只对报名者在网上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审核,不对报名者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进行审核。资格初审结果将通过邮件回复应聘者,请注意查收。
  资格初审合格人员请于2016年6月17日到个人邮箱中查收准考证并下载打印。
  (二)考试及资格复审
  1、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笔试
  笔试不设定开考比例,按通过资格初审人数开考。笔试满分为100分。
  笔试内容:综合知识。
  笔试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
  考生笔试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及报名所需资料原件参加笔试,未参加笔试科目考试或未取得有效成绩者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笔试成绩在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示。
  (2)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后考生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学院根据应聘者报名时提供的资料对原件进行审核。未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资格复审情况在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示。
  注: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提供虚假信息或应聘人员条件不符合招聘职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3)面试
  笔试结束后,从资格复审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员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出现应聘人员笔试成绩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面试满分为100分。
  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职位,应聘者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以上,才能进入下一环节。
  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时间、地点在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布,请考生随时关注学院网站信息。
  2、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 ,面试成绩占60%计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总成绩在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示。
  (三)体检
  面试结束后,由学院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按招聘计划人数与参加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应聘人员总成绩末位并列的,面试成绩高的列为体检对象。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资格。
  体检在学院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公示招聘结果
  经考试、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示。
  三、聘用
  (一)对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学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规定程序报领导小组研究审定,签订《劳动聘用合同》,试用期按照学院规定执行,对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首次签订合同期限为三年。对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
  (二)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学院报到。不按时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因各种原因产生的聘用空额,从参加该职位面试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至低依次等额递补,如递补人员总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以面试成绩高的列为递补对象。
  (四)合同制人员首聘期满后,表现优秀者经本人申请,学院同意,可续聘,并按规定办理续聘手续。
  四、有关说明
  (一)公开招聘合同制人员工作在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进行。
  (二)学院公开招聘纪检监察工作组全程参与公开招聘工作,加强对公开招聘工作的监督;应聘者和相关工作人员应自觉遵守回避制度,确保招聘工作公正、公平。如出现违纪违规情况,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三)招聘期间,应聘者手机应保持畅通。若因个人原因无法联系,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
  (四)联系电话:0851-88506029, 88506038;
  监督电话:0851-88610761, 88506052。
  五、未定事宜,由学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点击附件下载>>>
  1、岗位要求一览表
    
2、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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