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安顺市平坝区人武部招聘合同制工人实施方案
2016年安顺市平坝区人武部招聘合同制工人实施方案已公布,报名时间:2016年5月26日—31日;报名地点:平坝区人民武装部后勤科;贵州公务员考试网现将2016年安顺市平坝区人武部招聘合同制工人实施方案公布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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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安顺市平坝区人武部招聘合同制工人实施方案
因工作需要,平坝区人民武装部经平坝区委、区政府同意,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名(武器装备仓库保管员2名,复员退伍军人之家工作人员1名)。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招聘工作在区人民武装部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具体工作由区人民武装部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以下简称“招聘办”),办公室设在人武部后勤科,由后勤科高文台负责。
二、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遵循民主、公开、择优以及用人单位自主权相结合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切实做到公开、公正、择优聘用。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三、报考条件
(一)招聘人数
招聘工作人员3名(其中:民兵武器装备仓库保管员2名,复员退伍军人之家工作人员1名)。
(二)基本条件
1、大专(含大专)及以上学历;
2、平坝区户籍的男性未婚公民;
3、年龄在20周岁以上(1996年5月1日以前出生)--26周岁(1990年5月1日以后出生)的人员;
4、大学生自愿者,在单位部门服务2年以上,从事过办公室工作,熟悉计算机操作;
5、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体表无明显疤痕、纹身等;
6、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遵纪守法。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受过劳动教育的;
2、曾受过行政或纪律处分;
3、政府已安置的退伍军人和与其它单位已签订劳动合同未解除合同关系的。
(四)择优录取条件
1、具有用人单位所需的各种专业或专长。
2、熟悉人武部工作性质或在人武部工作一年以上的。
3、有武器装备仓库管理和从事复员退伍军人工作经历的。
4、退伍军人或在部队受到三等功以上奖励。
5、符合条件的军烈属子女。
四、报名、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5月26日—31日;
2、报名地点:平坝区人民武装部后勤科;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4、报名要求:按照招聘条件和要求,报考人员须持毕业证书、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一份,同时交本人近期免冠一寸白底正面彩色照片3张,到区人民武装部后勤科(招聘办)进行报名登记。
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有关证件与笔试时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
(二)资格审查
根据报考人员填写的个人信息,对照本方案及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由招聘办进行资格初审,经初审合格的予以确认。
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其报名资料供资格复审和考察时使用。若有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进入考试环节的,该报考人员考试成绩无效。
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招聘简章,提交本人有关信息和材料,如实填写《区人民武装部招聘工人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委托他人报名,若报名信息出现上述情况,视同报考人员本人填写,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责任。凡弄虚作假的,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三)领取准考证
经报名初审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于2016年6月2日到平坝区人民武装部后勤科领取准考证。
五、考 试
(一)考试时间:(视情待定)
(二)考试地点:待定。
(三)命题、评卷:由具有考试命题资格的机构统一命题、评卷。
(四)成绩计算:考生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60%(其中公共基础理论部分占20%,军事综合素质部分占40%)、面试成绩占20%、技能考核成绩占20%进行综合计算。成绩计算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进行。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并予以公布。
面试和技能考核由区人民武装部组织开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六、体 检
根据考生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因参加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导致空缺的,则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面试和技能考核成绩高者列为体检对象。由平坝区人民武装部指定区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个人自理。
七、考 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区人民武装部统一部署及实施。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现实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家庭主要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重点进行政治审查。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
八、公示和聘用审批
1、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平坝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为期五天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各个环节公告通过平坝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告。
2、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根据管理权限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已下文聘用的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到聘用单位报到。不按时报到的,取消本次聘用资格。
九、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进行,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接受纪检部门监督,区人民武装部纪委派人全程参与招聘工作。要严格按照《招聘简章》规定的报表条件进行资格审查,严禁擅自放宽报考条件和标准,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的发生。工作人员如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和部队的条令条例及相关规定处理。对违反聘用纪律的报考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考试、考察和体检资格,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资格等处理。
区人民武装部招聘办向社会公布招聘咨询和监督电话。
举报监督电话:0851—35732200
招聘咨询电话:0851—35732200
十、对发生因考生联系电话变更、关机、停机、呼叫转移或不接电话等造成招聘办联系不上考生的情形,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十一、本次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区人民武装部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招聘方案》解释权属区人民武装部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平坝区人民武装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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