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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贵州公务员考试申论范文:通告

发布:2015-12-07    来源:贵州公务员考试网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本期为各位考生带来了2016年贵州公务员考试申论范文:通告。要想申论成绩好,关注热点不可少。公务员考试中,申论是最能拉开考生成绩的一门科目,积累对于申论而言,是非常重要的。贵州公务员考试网温馨提示考生阅读下文,相信能给考生带来一定的帮助。
  仔细研读下文>>>2016年贵州公务员考试申论范文:通告
  公务员考试申论中的贯彻执行类题目历来是广大考生成“公”路上的拦路虎,因为贯彻执行类题类目庞杂,涵盖范围广,体裁不限,导致考生复习难度加大。在此,专家为各位考生整理了一些常见文种给出示范,供考生积累和参考,本文为通告。
  【通告】
  荆州市荆州区人民政府关于禁止违法建设的通告
  为了维护城乡规划的严肃性,保护土地资源,改善人居环境,提升城市形象,促进科学发展,依据《城乡规划法》、《土地管理法》及有关规定,现就禁止违法建设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荆州区城乡范围内禁止村民、居民非法占地进行违法建设,禁止一切单位非法出售集体或国有土地新建私房,禁止个人非法出售和转让宅基地、自留地和承包的集体土地用于新建私房。
  二、中心城区建设用地范围、火车站片区及“西进北扩”控制范围禁止实行一户一台的住宅建设。
  三、中心城区以外村民符合政策建房的,由区规划部门统一规划新居民点。村民建房必须依法办理规划许可手续。
  四、所有违法建设的建(构)筑物,违建户必须在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十五天内予以自行拆除;逾期不拆除的,区人民政府将组织综合执法队伍依法强制拆除。对依法强制拆除所有违法建设的建(构)筑物,不予任何补偿,并由违建户承担拆违费用。
  五、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应积极配合查处违法建设工作。对拒绝、阻碍行政执法部门依法履行职责的,由公安机关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欢迎广大群众对违法建设治理工作进行监督,鼓励对违法建设行为进行检举、揭发。举报电话:0716—8440707
  七、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荆州市荆州区人民政府
  ××年××月××日
  专家希望这篇范文能够在广大考生的成“公”道路上尽到微薄之力,也希望广大考生能够抓住贯彻执行类题目高分秘诀,多积累,勤思考,善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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