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贵州政法干警考试资格复审携带材料
贵州公务员考试网提示考生:2015年贵州政法干警考试资格复审公告已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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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复审携带材料
资格复审的考生须持相关证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或职业资格证书等)、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报考职位要求的有关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此外,在职人员还须持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同意报考证明(中、小学教师须持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证明);退役士兵(含大学生退役士兵)持《退伍证》;“四项目”人员持“基层项目服务证书”或县级主管部门出具的基层项目服务身份证明。
各招录单位根据省政法干警招录办公示的现场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按照《招录公告》和报考人员填写的《网上报名暨加分信息表》、考生提供的相关资料,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复审,经复审符合招录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报考人员,由负责现场资格复审的人员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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