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黔南州龙里县国税局、地税局招聘8名聘用制工作人员简章
2015年黔南州龙里县国税局、地税局招聘8名聘用制工作人员,贵州公务员考试网提醒,报名时间:2015年7月8日至9日上午8:30-18:00 时,报名地点:龙里县国家税务局人教科。考试采取面试方式进行,具体详见下文。
龙里县国税局、地税局2015年招聘聘用制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 “龙里县2015年第三次五部门联席会议纪要” (龙组议[2015] 3号)精神,经研究决定,龙里县国税局、地税局面向社会招聘聘用制工作人员8名。具体招聘情况如下:
一、招聘人数
本次招聘8名工作人员,在县行政服务中心国、地税窗口以及后台岗位,从事办理涉税业务等工作。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国公民身份,户籍在龙里县境内,且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二)遵守宪法和相关法律法规,无行政、刑事处罚的;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年龄40周岁以下(1974年7月 8 日以后出生),性别不限;
(五)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六)具有正常履行本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七)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报名时间、地点
2015年7月8日至9日上午8:30—18:00 时,龙里县国家税务局人教科(县局五楼,联系人:刘学萍;联系电话:0854-5636062)。报名时,报考人员按照要求填写《龙里县国税局、地税局招聘聘用制工作人员报名表》。
报名所需材料:
1.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有效居民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本人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5张;
4.报考职位要求的工作经历证明。
四、招考方式
采取面试方式进行,对考生资格审查合格后,进入面试,面试人员名单在龙里县人民政府网发布。
面试总分100分。
面试地点:龙里县国家税务局七楼会议室,面试时间:2015年7月14日。
加分条件
在招聘人员中有一定税收工作经历的,在面试后的成绩中加5分。
六、体检
体检在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有关规定执行。体检根据招聘职位人数按面试后的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不合格的,按面试后的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递补人员出现面试后的总成绩并列的以个人特长者为体检对象。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七、考察
(一)体检合格考生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考察工作须组成考察组,考察组由二人及以上组成。在考察中应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做出考察结论、提出聘用建议意见。考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
(二)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考生,考察为不合格,取消该考生进入下一环节资格,考察不合格的,按面试后的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考察。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3.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4.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人员;
5.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
6.涉嫌违法违纪被调查尚未结束(结案)的人员
7.不符合招聘职位要求的有关条件的人员
八、公示和签订劳动合同
(一)公示
经面试、体检等程序,且考察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进行为期七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有举报并经查实有严重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尚难查实的,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同意聘用。
(二)签订劳动合同
对公示期间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手续。先由龙里县国税局、地税局组织进行业务培训,然后安排到相应岗位,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考核合格的,予以聘用,由龙里县政务服务中心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2年,期满经考核合格后再逐年续签。
在试用期和聘用期期间,被聘用的人员工资待遇参考龙里县新录用事业人员试用期满后的工资收入标准执行(含社会保险)。
九、纪律监督
此次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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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里县国家税务局
龙里县地方税务局
2015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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