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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义县公开考试招聘乡镇事业单位人员简章

发布:2014-06-05    来源:贵州公务员考试网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为搭建公正选人用人平台,保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素质,增强事业单位活力,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2005〕第6号)、《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黔人社厅发〔2013〕10号)精神,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并报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特制定遵义县公开考试招聘镇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以下简称《招考简章》)。

 

一、工作原则及程序

 

招考工作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2005〕第6号)、《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黔人社厅发〔2013〕10号)、《遵义市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新增人员暂行办法》(遵市人发〔2008〕8号)精神,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发布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核(政审)、公示、聘用审批的程序进行。

 

二、招考单位及职位 

 

此次招聘职位4个,共招29名专业技术人员,具体招聘单位及职位详见附件《遵义县公开考试招聘乡镇事业单位人员职位表》。 

 

三、招考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考对象

 

专科及以上学历应、往届毕业生,户籍不限。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户籍不限;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8年5月6日至1996年5月5日);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73年5月6 日及以后出生);

 

5、身体条件符合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要求,具体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要求以及相关规定执行;

 

6、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截止2014年5月5日服务未满一届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2、本县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在职在编人员;

 

3、在读的全日制非2014届毕业生;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5、曾被开除公职或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

 

6、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7、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规定超生的;

 

8、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

 

9、不符合招聘对象、报考条件或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10、应届毕业生在2014年7月31日前不提供学历证书及职位要求的资格证书的;

 

11、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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