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义市环保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高学历人员简章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黔人社厅发〔2013〕10号)以及《遵义市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新增人员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的需要,遵义市环境保护局决定公开考核招聘一批高学历专业技术人员充实到下属事业单位。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如下招聘简章。
一、公开考核招聘原则及程序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核、体检、政审、公示、聘用审批的程序进行。
二、考核招聘职位、人数
计划公开考核招聘专业技术人员8名,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单位名称、职位类别、招聘人数、专业等详见附件招聘职位表。
三、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户籍不限;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年龄要求:18周岁至35周岁(1978年5月6日至1996年5月5日出生)。
6.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参加此次考试招聘:
(1)截止2014年5月5日服务未满一届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非2014届毕业生;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4)曾被开除公职或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
(5)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6)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生育的;
(7)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
(8)不符合招聘对象、报考条件或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9)在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没有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的;
(10)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