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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民族事务委员会招聘10人 12月10日报名

发布:2013-06-13    来源:贵州公务员考试网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12贵州省民族事务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招聘人员方案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黔人发〔2006〕4号)精神,结合实际,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特制定本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方案。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三)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及人数


  根据工作需要,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0名(其中专业技术人员 9 名,职员1名)。


  具体招聘岗位及要求见《贵州省民族事务委员会部分委属事业单位201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一览表》(附件一)。


  三、招聘条件


  报名参加公开招聘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2、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人格健全。


  3、安心应聘岗位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4、具有胜任应聘岗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4年1月1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年龄放宽到40周岁(1972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上日期均含当日。


  6、身体健康,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其它具体资格和条件。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方案


  在贵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gz.hrss.gov.cn/)、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www.gzpta.gov.cn/)上发布公开招聘方案。


  (二)报名


  1.报名时间、地点和方式:


  (1)现场报名:


  实行现场报名。报名时间:2012年12月10—11日9:00-17:00;报名地点:贵州省人才大市场(贵阳市毓秀路18号)。


  现场报名需填写《贵州省民族事务委员会部分委属事业单位201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二),并提交相关材料;


  2.材料要求:现场报名时需提供下列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1 份。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但在办理聘用审批手续时,必须按要求提供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1 份;


  (2)具有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应聘人员,须分别提供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聘任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1 份;


  (3)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同底照片 4 张;


  (4)在职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名的证明,教师需提供所属教育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5)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按要求提供。


  3.报名要求:每位应聘人员只能应聘一个岗位,单个岗位的报名人数与该岗位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经请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后,对该岗位调整或取消。


  应聘人员应本人报名和填写相关信息,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


  4.应聘人员每人交报名费100元。


  (三)资格审查


  由招聘单位根据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在报名现场对应聘人员的应聘资格和条件进行审查。符合资格条件的予以报名,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在贵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gz.hrss.gov.cn/)上公布。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应聘人员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四)考试


  考试由贵州省民族事务委员会组织实施。招考职位分A、B两类。


  A类职位进行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


  B类职位进行专业测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其中专业测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


  1、笔试


  笔试实行闭卷考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考试科目:民委电子政务中心和民族文化宫A类考《申论》;民族报社考新闻写作。


  笔试时间:2012年12月22日上午9:00—11:30。


  考生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入场考试。


  笔试成绩在贵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gz.hrss.gov.cn/)上公布。


  2、专业测试


  专业测试主要内容:专业能力、形象气质、普通话基本功、自选主持或解说类表演(3分钟左右)、民族文化知识问答。专业测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专业测试时间:2012年12月23日上午。


  考生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入场进行专业测试。


  专业测试成绩在贵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gz.hrss.gov.cn/)上公布。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黔人发〔2006〕4号)精神,结合实际,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特制定本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方案。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三)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及人数


  根据工作需要,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0名(其中专业技术人员 9 名,职员1名)。


  具体招聘岗位及要求见《贵州省民族事务委员会部分委属事业单位201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一览表》(附件一)。


  三、招聘条件


  报名参加公开招聘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2、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人格健全。


  3、安心应聘岗位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4、具有胜任应聘岗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4年1月1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年龄放宽到40周岁(1972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上日期均含当日。


  6、身体健康,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其它具体资格和条件。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方案


  在贵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gz.hrss.gov.cn/)、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www.gzpta.gov.cn/)上发布公开招聘方案。


  (二)报名


  1.报名时间、地点和方式:


  (1)现场报名:


  实行现场报名。报名时间:2012年12月10—11日9:00-17:00;报名地点:贵州省人才大市场(贵阳市毓秀路18号)。


  现场报名需填写《贵州省民族事务委员会部分委属事业单位201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二),并提交相关材料;


  2.材料要求:现场报名时需提供下列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1 份。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但在办理聘用审批手续时,必须按要求提供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1 份;


  (2)具有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应聘人员,须分别提供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聘任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1 份;


  (3)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同底照片 4 张;


  (4)在职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名的证明,教师需提供所属教育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5)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按要求提供。


  3.报名要求:每位应聘人员只能应聘一个岗位,单个岗位的报名人数与该岗位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经请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后,对该岗位调整或取消。


  应聘人员应本人报名和填写相关信息,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


  4.应聘人员每人交报名费100元。


  (三)资格审查


  由招聘单位根据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在报名现场对应聘人员的应聘资格和条件进行审查。符合资格条件的予以报名,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在贵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gz.hrss.gov.cn/)上公布。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应聘人员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四)考试


  考试由贵州省民族事务委员会组织实施。招考职位分A、B两类。


  A类职位进行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


  B类职位进行专业测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其中专业测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


  1、笔试


  笔试实行闭卷考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考试科目:民委电子政务中心和民族文化宫A类考《申论》;民族报社考新闻写作。


  笔试时间:2012年12月22日上午9:00—11:30。


  考生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入场考试。


  笔试成绩在贵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gz.hrss.gov.cn/)上公布。


  2、专业测试


  专业测试主要内容:专业能力、形象气质、普通话基本功、自选主持或解说类表演(3分钟左右)、民族文化知识问答。专业测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专业测试时间:2012年12月23日上午。


  考生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入场进行专业测试。


  专业测试成绩在贵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gz.hrss.gov.cn/)上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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