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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申论热点:“断供”问题及对策

发布:2013-04-17    来源:贵州公务员考试网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深圳房价下跌,许多人发现房子价值出现缩水,所欠银行的购房贷款数额甚至超过了房子现在能卖出的市场价,一些房主选择把房子扔给银行,不再偿还银行的贷款。房子“断供”曾在美国引发次贷风波,牵累了全球经济。同样是“断供”,这次是否会导致我国的房贷危机呢?
从广义上讲,只要按揭借款人不再向银行偿还剩余按揭贷款,就是“断供”。按揭的主体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企业;按揭的客体可能是房产,也可能是汽车等。导致“断供”的原因也有很多,可能是借款人由于经济状况恶化而无力偿还贷款,也可能是支付愿望发生改变,如市场变化、抵押品市值不足以偿还剩余按揭贷款而选择“断供”等。作为一种经济现象,其实“断供”是一直存在的。它会产生多大的经济影响,要根据发生的行业、范围、程度来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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